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陕西资讯 > 正文

陕西规定:市长离开本地区1天以上需向省政府请假

www.xibuxinwen.com(2014-12-20)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张龙 刘国盛)12月20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副省长有事离开西安,应事先报告省长,并向陕西省委报备;各设区市市长要离开本地区1天以上,除参加省委省政府的活动外,都要先向陕西省政府请假。

按照规定,副省长因调研、开会、学习、出访、休假等事宜离开西安市,应事先报告省长,并按程序由省政府总值班室向省委报备。各设区市市长,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离开本地区1天以上,除参加省委、省政府会议和活动外,应事先书面向省政府请假,经省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按程序向省委报备。

规定同时要求,省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西安市1天以上,应事先向省委、省政府报备。出省1天以上,应事先书面向省政府请假,经主管副省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按程序向省委报备,陪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外出的可直接报备。

此外,通知指出,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