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陕西资讯 > 正文

陕西志丹移动分公司提出万元赔偿并致歉用户

www.xibuxinwen.com(2011-10-28)来源: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陕西志丹县一移动用户遭电话骚扰》后续报道

志丹移动分公司提出万元赔偿并致歉用户

近日,《市场信息报》以《陕西志丹县一移动用户遭电话骚扰》为题报道了陕西志丹移动分公司用户资料被泄露,代理商盗卖用户号码,用户遭遇电话骚扰,此事披露后引起读者和网友的强烈反响。

网友:移动,让人如此不轻松

实名举报《志丹移动:都是因为你泄露了我的信息惹的祸》的帖子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实名举报者马向斌,称其在2011年3月19日下午突然发现手机卡不能使用,随后来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志丹分公司城北营业厅查询,结果发现其手机卡变在他人名下。那个人将他的通信话单全部调出,对所有和他通过话的人进行电话骚扰,威胁,恐吓他的家人及朋友,被恐吓人数达100余人次。

网友彩旗飘飘:发生这样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着实让人深感恐怖,移动应该深思,严抓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网友云中燕:“沟通,让人如此轻松”的移动,让人如此的不轻松,这样让用户岂能放心!

志丹分公司:赔偿万元并致歉

10月14日,记者联系了实名举报人马向斌,马向斌告诉记者自己曾经用的手机号是李振平给他亲戚朋友打的骚扰电话,事后也没见志丹移动分公司针对于他的号码被盗用一事报案。由于自己在山西太原打工,最近没有回志丹,“13号晚上志丹分公司樊经理和志丹移动代理商一起开车来到太原向我赔礼道歉,我提出赔偿不能低于5万元而且还要在媒体上致歉”。据马向斌说,“号码被盗用后,曾多次找志丹移动处理这个事情,他们一直推诿,也没诚意解决这个问题,万般无奈下在网上发帖,寻找帮助。

《市场信息报》报道后,想不到他们来太原解决问题,可结果呢?他们动员单位领导让我妥协,承诺赔偿1万元并在《延安日报》登报致歉,志丹分公司和代理商都给我写了保证书,内容是:志丹分公司保证不在和李振平联系了”。

陕西移动公司:对此事避而不谈

10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移动陕西公司,经工作人员联系综合部一马姓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知记者自己主要是负责宣传的,并约记者第二天下午接受采访。

次日下午,记者按照约定时间再次来到中国移动陕西公司,经过工作人员联系马经理,马经理说志丹分公司发生用户资料被盗一事他知道,他们正在调查了解中。但当记者问道如果调查属实,陕西公司将会如何处理时,马经理说:“我不方便接受你们采访,你可采访志丹公司或延安公司,你们不都登报了吗,还有什么要采访的”。

为此,记者数次拨通中国移动陕西公司志丹分公司樊经理的电话以求核实,然而却一直处于无人接通中。

专家:陕西移动对疏于管理应负责

西北工业大学郑升旭教授认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第三者未经公民本人同意透漏他人信息都是违法的。

陕西移动志丹分公司出卖他人信息,显属以营利为目的,更应受到法律追究,这是最高司法解释中一再强调的。好在志丹分公司已经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而且愿意登报道歉,这种态度值得肯定。因为出卖信息的员工属于职务行为,其民事责任应当由他所服务的法人承担。但是,当两者就赔偿的数额发生分歧时,不应当通过受害者的上级部门对受害者施压,这就违背了协议的自愿原则。

陕西移动公司,即使并不直接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至少有业务管理和指导关系,下级公司出了这样的问题,上级公司有疏于管理的责任,也应当好好检讨,更不应和报道这一消息的新闻单位产生对立情绪。否则,是否态度端正,以及是否能够接受这一教训,就让人怀疑了。(市场信息报 记者:谈春平)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